隨著我國工業的高速發展,危險廢物的產生量逐年增加,對環境形成了嚴重危害。國內、國外對危險廢物的處理包括“資源化利用”和“終處置”兩種方式。在危險廢物資源化領域,主要針對含有金屬的無機危險廢物(比如電鍍污泥、金屬廢渣、廢催化劑等等)進行資源化利用。這類廢物具有一定的回收價值,往往采用“火法冶煉”方式,比如,中國授權CN 103526029B公開的“一種不銹鋼酸洗污泥制備鎳鉻合金的方法”、中國授權CN 102560124B公開的“一種重金屬固廢無害化資源化的處理方法”都屬于此類技術。然而,這些方法的主要缺點是無法處理金屬含量低的無機危險廢物。工業生產中往往產生大量金屬含量低的危險廢物,比如冶煉廢渣、焚燒殘渣、無價值的加氫催化劑、工業污泥等,這類廢物中金屬含量很低,比如銅含量低于3%(干基),對這類廢物進行資源化回收通常沒有經濟效益,往往采用“安全填埋”、“回轉窯焚燒”或者“焚燒熔融”的處置方式。
上述低金屬含量的廢物在填埋之前,需要添加10%~20%質量比的輔料(固化劑,通常為水泥、石灰、螯合劑、硫化劑等)進行固化/穩定化預處理,因此要消耗相當數量的輔料。例如,中國授權CN 102068783B公開的“一種固體廢物焚燒灰渣的穩定化藥劑及其制備方法”,需要添加15%質量比的穩定劑以及20%~30%質量比的水才能使危險廢物達到安全填埋的要求,造成了資源的浪費。通常對于有機危險廢物采用回轉窯焚燒的方式進行,焚燒產生大約10%的殘渣和5%左右的飛灰,這些殘渣和飛灰也屬于危險廢物,需要進入安全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置。除了消耗大量輔料的缺點以外,填埋需要占用寶貴的土地資源,還存在防滲層(HDPE膜)破損而導致滲濾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環境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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